记者9月10日获悉,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革新的指导意见》中关于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的要求,中国银保监会克日公布了《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对责任限额、费率浮动系数等方面作出划定,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。详细来看,《通告》分为三个部门:一是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,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,医疗用度赔偿限额1.8万元,产业损失赔偿限额0.2万元。
被保险人无责任时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.8万元,医疗用度赔偿限额1800元,产业损失赔偿限额100元。相比原来责任限额,除产业损失赔偿限额维持稳定外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用度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。
二是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内容,明确了全国各地域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,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%稳定,下浮由原来最低的-30%扩大到-50%,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。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,在一定水平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,提高了部门地域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。三是划定了切换时间和过渡摆设,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门路交通事故的,新、老交强险保单均根据新的责任限额执行。
(燕都融媒体记者 张静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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